文品网 >地图 >总结 >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集锦十篇)

时间:2025-06-18 文品网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方案,激发员工的工作你热情,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职责:1公司办公室、采购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状况的监督管理。

具体资料及要求:

1福利范围:

1。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报考证书、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考取证书发放奖金,每年由人事部定制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1。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000元,满两年000元,满三年000元,满四年000元,满五年000元。

1。3节日礼物

公司每年的中秋节、劳动节、春节等节日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部执行。

1。4就餐补贴

公司为员工带给就餐补助。

1。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贴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1。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1。7健康体检

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1。8夏季高温补贴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状况发放防暑补贴。

1。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个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生日祝福,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10休假福利

(1)婚假

员工适龄婚假3天,贴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男25岁、女23岁)的员工婚假10天,基本工资照发。

(2)产假

女员工产假90天,剖腹产女员工产假105天,男员工护产假7天,基本工资照发。

(3)探亲假未婚员工父母家住外地或夫妻两地分居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包括往返路程),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已婚员工的父母家住外地,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1。11通讯补贴

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1。12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按月计算,员工可凭正式发票,经财务管理部审核后领取,补贴标准为000元/月。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

1 、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三、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安环部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1.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3.1.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1.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1.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1.13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5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1.16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1.18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9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1.20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1.21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2生生技部环保职责3.2.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2.2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2.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3.2.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3.2.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3办公室环保职责3.3.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3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3.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3.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3.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3.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3.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3.9负责环保技术人员外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3.10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3.1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3.1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4财务部环保职责(含仓管部)

3.4.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4.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4.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4.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4.5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实物要与账目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因包装桶损坏而泄漏。

3.5化验室环保职责3.5.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5.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5.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6采购部环保职责

3.6.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6.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6.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6.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7生产车间环保职责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7.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7.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7.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7.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安环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3生技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3.1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3.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 4.4环保副总环保职责

4.4.1环保副总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4.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4.4.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4.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4.4.5配合生产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4.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4.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4.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4.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4.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5 4.5财务部经理环保职责(含仓管部经理)

4.5.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5.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5.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5.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4.5.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5.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

4.5.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 4.6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4.6.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6.2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6.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6.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6.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

4.6.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7采购部经理环保职责

4.7.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7.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7.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7.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7.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4.7.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8 4.8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4.8.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8.2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4.8.3 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8.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8.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4.9.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4.9.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9.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9.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4.9.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4.9.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4.10班组长环保职责

4.10.1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0.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0.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10.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0.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0.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10.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1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11.1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1.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11.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11.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11.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4.11.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11.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4.11.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12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12.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4.12.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12.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12.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4.13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

4.13.1工作责任

1 1. .1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 12 .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3 .3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1 14 .4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1 15 .5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6 .6定期对车间冲洗废水取样,严禁超标排放;

1 17 .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

4.13.2工作权限

2.1 1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2 2.2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3 2.3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4 2.4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

4.13.3工作关系

3.1 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2 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五 、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安环部、生技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3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服务规范:

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部、室专用的设备由部、室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 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油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的,罚责任人10—5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

5、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6、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车间要认真学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废水排放考核

1)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2)生产部对公司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2、废气排放考核

1)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2)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xx元。

3)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的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废弃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的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及公司固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无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处置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对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三)环保举报或者投诉考核

1、如出现环保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的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一经查实因失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者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

(四)异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报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2、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

(五)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1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0.25吨以内。

4)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

2、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过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2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超过0.5吨。

4)经济损失为5—10万元。

5)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4、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及环保赔偿等)。

2)导致人身伤残会死亡的。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500元:

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对公司环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

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建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的。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九、附件

1、本制度自20xx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2、本制度执行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

3、附件一:安环部考核检查评分表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为了使其有效实施,及时进行了修补。

2、公司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公司正常生产中防治污染,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经济效益。

3、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4、公司、科室、车间必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制定生产工作计划时,必须对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安排,并认真实施。

5、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6、职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者不得打击和报复。

7、在公司干活的外包工、建筑队和其它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节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1、积极防治厂区和生活区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粉尘等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2、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搞好技术改造,使“三废”不产生

1或少产生,把“三废”消灭在生产工艺过程中。

3、加强管理,搞好设备维修,防止跑、冒、滴、漏,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三废”的排放量。

第三节环境保护机构职责

公司的环境保护机构设在环保科,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

2、拟定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标准和技术方案、措施、制度、奖惩。

3、制定环境保护长远计划和近期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4、根据环境检测情况,提出改善措施。

5、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第四节奖励和惩罚

1、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犯本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造成污染、破坏环境,危害职工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警告、罚款,对污染严重和破坏环境引起人员伤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的环境设施包括:VOC吸收装置、事故水池等。

2、各种处理设施须做到:

(1)经设施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噪音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各种处理设施应纳入所在车间的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书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各种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报环保科审查和批准。(1)需暂停运转的;(2)须拆除或者闲置的;(3)须改造或更新的。

4、各种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物大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5、以上环保设施环保科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犯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保科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并且纳入厂内经济责任制考核。

6、未经环保科批准,擅自做出将环保处理设施停止运转或闲置,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做出处罚。

第三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同时”管理办法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三同时”管理办法。

1、凡是公司在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时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规定,并加强监督检查。

2、在进行技改或扩建项目时,产生新污染源的须提出相应的治理方案,并报环保科审批,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

3、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和决算中,要列出环保治理设施投资额,并由环保科负责监督实施。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把检查污染治理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凡污染治理工程没有建成的不予验收,不准投产,强行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对外排污染物的监督管理,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污染,特对我公司外排污染物制定该管理办法:

1、公司的外排污染物主要是: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

2、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须达到国家规定污染物外排标准。

3、废渣和废弃物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禁止任意排放和丢弃。

4、所有噪声大,振动大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要采取消声、隔声、防振装置,达到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标准。

5、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对任意排放废气、废水造成大气、水体污染以及人身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6、公司内废渣、废弃物不按规定点堆放,要纳入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五章环境监测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噪声监测

(1)监测地点:有噪声源的操作室及公司周围噪声(公司南、东、北、西)

(2)执行标准:车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暂行卫生标准》,车间环境内噪声85分贝,公司噪声执行GB12348—20__《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即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65dB(A)55db(A)。

2、每月对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月底纳入当月考核。

3、为了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质检中心要依照上述分析频率进行认真准确分析,并于当天上报,及时反应当天情况。

第六章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思想,该思想将整体污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运用于生产过程。

为改善公司生产环境,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取得最优化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

为保证公司清洁生产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公司特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车间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全面加强车间的清洁生产工作。

二、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1、各车间、专业、生产大班操作人员要及时有效的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车间及相关部门进行检修处理,检修前要采取必要

7的措施进行物料回收,防止物料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和物料损失。

2、随时检查装置、设备的运转和备机备用情况,确保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尽量减少因设备性能对生产装置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少非正常停车次数,确保装置稳产、高产。

3、一次水使用完毕后,要随手关闭阀门,杜绝“长流水”现象。

4、按时开关生产装置内的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降低电耗。

5、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确保装置稳定运行,减少意外停车次数。

6、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金点子”活动,大力提倡公司员工提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工艺操作,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三、清洁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科负责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财务预算,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保证预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洁生产方案经可行性分析完成准备实施时,公司财务科负责可行性方案实施资金的落实。

3、财务科负责建立清洁生产专用帐本,记录清洁生产方案投入及方案实施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清洁生产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作为公司清洁生产工作的专项资金。

四、清洁生产考核办法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检制度进行巡回检查,应巡检不及时导致意外停车并造成污染环境的,按巡检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违反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对“长流水、长明灯”等严重浪费行为,公司每发现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次,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次,当班相关主操罚款20元/次。

4、公司定期进行安全业务、清洁生产培训并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经济考核。公司将对业务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个人奖励50—200元,并作为年终评定岗位明星、先进工作者、优秀团员的凭证;对于考试成绩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罚款20—100元。

5、公司制定的工艺操作规程和故障处理方法,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否则按相应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6、公司对在工艺优化、节能降耗、人员管理、废物利用等清洁生产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多的个人奖励50—200元,合理化建议一旦被采纳,公司将对个人奖励100—500元。

第七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公司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3、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5)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6、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7、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9、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0、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13、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14、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15、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16、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17、对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18、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

(1)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

(2)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排查可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公司应建立以日常排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

综合排查是指公司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

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组、工段、车间为单位,组织的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一次。

专项排查是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流程,采取抽查方式排查隐患。(3)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1)出现不符合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等情况的;

12 2)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

3)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

4)公司管理组织应急指挥体系机构、人员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5)公司生产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事故排水系统发生变化的;

6)公司废水总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与水环境风险受体连接通道发生变化的;

7)公司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的;

(8)季节转换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地质地震灾害预报的;9)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

10)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本地区其他同类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12)公司停产后恢复生产前。

19、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应当定期就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案例等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通过演练检验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如实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将培训情况备案存档。

13 20、建立档案

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公司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隐患报告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会议纪要、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

第八章危险废物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漆桶。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环保科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环保科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车间、污水站等)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1、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园区环保分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产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6、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由当地环保部门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2、公司环保科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6、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7、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金海立公司相关制度或依法进行处罚。

五、组织机构

1、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组长:组员:

2、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现场管理人员配置:

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6

为贯彻《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列》,确保公司污染源全面达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特别是现场管理,特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一、车间生产操作管理规定

1.车间用水必须进行考核,实现节水目标。

杜绝“跑冒滴漏”。

2.车间设施地面干化生产,地面应采用扫或拖清洁。

禁止野蛮冲洗地面,造成污水的增量。

3.清洗滤袋、设备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清洗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进入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4.生产过程中的固废物必须移交污水站统一地点存放,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产车间残液废水不得进入雨水沟,确保雨水沟干水状态。

6.生产车间对散落的物料必须用容器收集,不得用水冲。

7.违反以上规定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奖20%,发现二次,扣发绩效奖50%。

二、原辅材料入库处置规定

1.原辅材料有仓库管理员俺货物凭证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受潮、破损。确认数量准确、包装完好后,才能办理入库。

2.原辅材料应设有编号,仓库按物料名称统一按指定库区存放。

3.原辅材料要求设置待验区。

待验区有明显标志。

4.仓库环境保持通风干燥,每天记录温湿度,控制温度在0-30℃之间。

5.原辅材料堆放要离墙离地,货行间必须保留一定距离,以能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6.原辅料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存放,在保管和存放的整个过程中,防止污染和混杂。

7.原辅料渗漏采用扫、拖,严禁用水冲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环境污染。

8.原辅料严禁暴晒,露天堆放,生产车间回库的残液溶剂,必须按照规定入库。

再集中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1.水、废气处理工必须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2.设施处理全体人员必须对废水、废气达标排放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如是认真的做好运行记录,认真交接班。

4.操作人员认真做好处理设施的设备保养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有一场立即排除。

5.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操作程序,并及时管观察各级工艺的处理效果。

6.操作人员玩忽职守和私自排放,经发现将进行经济处罚,清洁严重者开除出厂。

四、职工安全、环保培训规定

1.公司安全】环保培训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两个阶段。

2.普及教育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培训内容为:⑴安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⑵岗位操作⑶异常情况处理。

3.深化教育的对象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处理设施操作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是掌握安全环保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

4.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普及教育,并进行考核。

5.公司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才可上岗。

6.生产操作人员每月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7.处理设施人员定期送安全、环保部门组织的学习,取证。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各部门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废弃物分类

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4.2.1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设置收集容器,进行回收。

4.2.2各部门均须设置危险废物的存放点和收集容器,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类型分别以不同的标识,以利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

4.2.3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4安全环保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5化验室、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各生产车间设置固定的普通废物存放点。

不可回收废物可直接投入市政指定垃圾场;可回收废物由安全环保部联系单位进行回收,并保留相关记录资料。

4.4废物的管理

4.4.1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存放点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办公楼区应配备固废回收装置,按规定对废电池等办公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4.3.4公司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噪声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噪声排放的监测、控制和防护要求,以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和改善噪声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内产生的各类噪声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3.2 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定方法》

3.3 gbz1-20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4 《信息交流、协商和沟通控制程序》

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厂区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4.2各生产作业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噪声的控制,并监督其作业人员在需要时正确佩带相应的噪声防护用具,免受噪声损害。

4.3产生噪声污染的部门负责对其作业场所的噪声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改善,并对其噪声超标的设备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4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噪声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并对噪声超标的责任部门提出改善意见。

5术语

6工作要求

6.1噪声的来源

6.1.1生产设备所产生的噪声。

6.1.2空调机、排气扇等产生的噪声。

6.1.3企业内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噪声。

6.1.4蒸汽、真空、压缩空气减压阀泄压时所产生的噪声。

6.2噪声的标准工作地点噪声级的卫生限制

6.3噪声的控制

6.3.1各生产作业部门应对其使用设备、电机、风机、对空排汽、安全阀等重点设备加强管理,坚持维保,适时润滑,减振降噪。

必要时采取隔音、消音、吸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

6.3.2各生产作业部门在生产停歇期间,应停止其主要设备的运行,以免产生噪声。

6.3.3生产作业场所噪声声级超过卫生限值,经采取措施后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必须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6.3.4设备部在更新、改造设备时应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及消音措施齐全的低噪声设备。

6.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厂内运输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实施控制,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行使速度小于5km/h,不得鸣笛,停车时要熄火。

6.3.6各生产作业部门的各类设备应有消音降噪措施。

6.3.7生产作业场所及部位的隔音门、隔音窗和降噪设施不得随意打开和拆除。

6.4噪声的检测

6.4.1内部监测: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厂区、厂界噪声监测。

6.4.2外部监测:由安全环保部沟通、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对厂界噪声的监督性监测。

6.4.3当厂界噪声测定超过标准时,针对主要噪声源,噪声源部门必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达到规定限值。

6.5改造治理

6.5.1安全环保部根据《噪声监测报告》中不符合项对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噪声源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6.5.2对不符合噪声标准和卫生限制的设备和设施,由使用设施、设备的部门提出技术改造治理意见,由设备部配合安全环保部汇总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6.6意识培养

各部门加强员工环境、健康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形成良好习惯,做到轻搬轻放,杜绝野蛮操作,减少噪声的产生。

6.7沟通

厂内员工及周边居民有关噪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填写《综合信息交流记录表》,按《信息交流、协商和沟通控制程序》执行。

废气与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对废气、粉尘的控制、监测及管理。

保护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废气、粉尘的污染。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产生废气、粉尘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

3.2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5748-1985)

3.3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协调环保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并负责废气、粉尘治理设备的运行监督。

4.2动力车间负责锅炉烟气排放和煤炭燃烧产生的粉尘的控制,负责中央除尘系统的维护管理。

4.3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车辆的尾气排放管理。

4.4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4.5各工段负责生产设备运行的日常管理。

5术语

6工作程序

6.1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原则

减少废气、粉尘的产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a)部门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个人依法进行检举、监督。

b)购置新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用资源和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

c)防治废气、粉尘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须经安全环保部同意。

d)部门防治废气、粉尘污染的设备要做到定人管理,定期维修,定期清扫。

e)环境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定人管理,定人清扫,不留死角。

f)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减少废气与粉尘的污染。

6.2废气、粉尘的来源

6.2.1废气的来源

——工段除尘器排放、净气;

——锅炉燃烧排放的废气;

——中央空调除尘器排放、净气;

——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

——工段产生工艺尾气。

6.2.2粉尘的来源

——锅炉燃烧排放的粉尘;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6.3废气、粉尘的控制

6.3.1废气排放控制

——各工段做好各类除尘器的日保、周保和定期维修,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除尘效率;

——各工段所有工艺尾气应进入管道排放;

——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车辆司机在发现车辆尾气排放异常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减少废气的污染;

——厂区内不得焚烧树叶、树枝、垃圾、废纸和残漆等;

——任何使用易挥发油类及化学物质的过程中,应先检查油桶及化学品包装(或盛载物)是否完好,若发生打翻、泄漏油类及易挥发性化学品,应参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防止大量油类及化学气体挥发,造成对人体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提供和保证油类或化学品的商品质量和良好包装,以上物资入库时,验收和仓管人员应仔细检查,防止泄漏挥发;

——对有易挥发气体、油类贮存区应保持避光低温(室温以下)通风等措施。

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放或泄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质,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6.3.2粉尘的控制

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收尘系统进入中央除尘器处理;

锅炉燃烧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烟囱排出。

6.4废气、粉尘的监测

安全环保部委托区环保局对工段进行监测,每年一次。

若检测废气、粉尘结果超标,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各除尘设备使用部门对除尘等设备进行检修,使废气、粉尘检测结果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7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所有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㈡、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㈢、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㈣、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㈤、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㈥、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㈦、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带有公司印章的空白纸或各类文件.

第四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长或主管副总委托专人执行。

第五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过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㈠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

㈢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追责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㈠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㈢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条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第十一条全体职员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第十二条文件和资料保密

①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②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印制。

③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领导批准。

④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⑤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董事长批准,并于当天收回。

⑥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⑦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8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特制定以下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画廊、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开工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校内张贴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特对校内的各种张贴物(包括布告、公告、通知、宣传品、标语、海报、启事、广告、指示等)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张贴物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布告栏内。

2、张贴物要真实、简要、工整、干净、不许覆盖刚贴上的重要通知。

3、张贴物必须写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布告、公告、通知要盖部门公章。未有部门公章,或者贴在公布栏以外的和过期的各类张贴物品,将立即清除。

4、在校园内不准张贴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或不利于校园文明建设的张贴物,创建办除及时清除外,并追究书写人和张贴人的责任,严重者给以处罚或依法处理。

苗圃管理制度

1、苗圃是校园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逐步减少学校投资。

2、苗圃必须为美化校园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4、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罚款。

5.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9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提高部门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如下本公司外贸部门管理规章。

一、管理制度大纲

1、外贸部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提倡全体员工积极相关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3、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员工发挥自己工作上和文娱方面的特长。

二、考勤制度

1、外贸部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填写人员去向表,并告知总经理。

2、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工作时间为:08:00-12:00; 13:00-17:30两个时段。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班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可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班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班半天论处。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元;旷班半天扣发半天基本工资,累犯者加重处罚。罚款由受罚人上级领导报公司财务部执行。

5、工作时间禁止上网打牌、下棋、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应尽量避免拨、接私人电话,严禁打电话聊天;公司员工应避免、减少使用各类无关紧要的查询、声讯电话;严禁私自拆、装公司内的各类通讯设备。

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累犯者依情加重处罚。罚款由受罚人上级领导报公司财务部执行。

6、外贸人员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经总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单,若员工与公司签定合同的,则有关离、退职依照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一般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本人印制;有价值文件由业务员本人按类别归档;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重要的文件于接件当日报送总经理处;重要的外发文件审核后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类别归档。公司所有图片均加密,发送前请由相关人员解密后发送.

2、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不得随意向人报价,不得在同行前透漏产品技术、价格等信息。

3、外贸业务中所用的各类工作表格、传真格式等使用统一制定的模板。

4、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员工杜绝浪费,努力降低办公材料消耗和办公费用。

四、邮件管理制度

1、所有发出邮件,在发送时,标记该邮件的目的,如报价等,收取的邮件,如特别重要,必须标记目的后再次送入数据库;

五、通讯管理制度

1、在接到电话的时候必须用标准的`中英文“你好,!”

2、如接到电话的时候负责人不在必须留下联络方式,并交与专门负责人。

3、外贸部门的国际长途的控制必须在标准以内,除特别原因必须向主管申请。

4、外贸部门可用msn、skype等网络电话免费软件为公司控制成本。

5、使用通讯工具与客户的聊天记录必须随时保存,重装系统前必须进行备份;

六、工作报告及会议制度

1、本周工作回顾,重点开发的客户以及重点跟进客户。

2、工作报告:本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以及自身的想法、感受。每周六17:00前以邮件形式发到经理邮箱。

3、每周六晚上18:30举行部门周例会,总结一周的工作内容,讨论心得,解决问题。

外贸环保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1、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联合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机关定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3、结合警校共建工作站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申请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立交通警示标志或安装减速带。

5、集体放学时安排部署管理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6、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辆搭载学生。

7、申请有关部门查处在中小学校校园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

8、申请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

9、申报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贩、无证摊点。

10、配合各部门查处学校周边制造销售有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11、结合卫生、工商、警校共建工作站监督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本文来源:http://www.324p.com/zongjie/5334.html